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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2020年浙江工商大学招聘17人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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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发表于 2020-11-13 08:57:47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      根据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在北京举办的2020年浙江省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工作部署,浙江工商大学决定在北京高层次人才洽谈会现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    一、招聘单位

      浙江工商大学:浙江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,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,是一所以经济学、管理学学科为主,法学、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。学校位于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。

      二、招聘岗位及条件

      (一)需求计划

      本次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共17人,为专业技术岗位。具体定岗部门由学校统筹安排。

      (二)招聘对象范围

      根据浙江省(北京)高层次人才洽谈会活动特点,本次招聘主要面向北京及周边地区(办学地在浙江省的除外)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、2021年应届毕业生,以及海外留学人员(回国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,即2019年11月后回国)。

      (三)报名基本条件

      1、应聘人员应符合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;

      2、能在2021年3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,并具备2021年3月31日前正式报到的条件;

      3、中共党员,年龄一般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(1989年11月21日后出生),具有博士学位的,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要求,但不超过35周岁(1984年11月21日后出生)。

      (四)优选条件

      当应聘人数超过招聘单位可接纳的面试人数上限时,我校将结合下列优选条件综合考虑,优先列入面试对象:

      1、具有来招聘单位工作的强烈意愿,愿意在岗位或专线持续工作至少6年;

      2、曾担任过校、院(系)、班级(党团支部)主要学生干部,或有共青团工作经验;

      3、计算机应用能力突出,或具有其他特长、技能,且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;

      4、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或与我校主要专业设置一致。

      (五)岗位待遇

     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,实行聘用制管理。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。

      三、招聘程序与办法

      (一)报名和资格审查

      1、报名。“2020年浙江—北京高层次人才洽谈会”将于2020年11月21日(周六)在北京友谊宾馆举行。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用招聘会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,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。报名时间:招聘会开始至当天中午12:00结束。应聘人员现场提交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(一)》(见附件,另附近期二寸彩照一张,请尽量提前填写,也可现场索要)及个人简历、就业推荐表复印件、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和党员证明等材料。

      2、资格审查。招聘单位将于招聘会现场进行初选、初面,初选、初面中根据“优选条件”着重评估学习、实践经历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、多岗位适应能力。初选、初面合格后领取面试顺序牌,参加面试。

      考虑到现场招聘的不确定性,按最高1:3的比例控制岗位初选合格参加面试人数,如符合条件的人数达到人数上限,招聘单位保留不再接受其他人员报名的权利。初选合格人数不足1:2时,招聘单位可酌情核减招聘人数。入围面试名单在资格初选后告知应聘者。

      (二)考试

     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。面试时间、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将在资格初选后告知应聘者。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以现场公布的信息为准。

      面试采用双向交流和答辩方式,内容主要为岗位工作综合知识和高校行政工作知识,考查要素主要为岗位认知和仪容仪态、口头表达、沟通协调、应急管理、心理素质等综合性能力和素质。

      根据面试结果从高到低,将按照招聘岗位数1: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、考核对象。入围人员名单将于7日内在浙江工商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公布。

     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,低于该成绩者,不能入围下一环节。

      (三)体检、考察

      体检、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,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,体检费用自理。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对方单位坚持不予配合,导致在考核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,按不宜聘用认定。

      (四)公示和聘用

      经体检、考察均合格的人员,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,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,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,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。

     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,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。试用期满后,考核合格者,予以正式聘用;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
      (五)其他

      1.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、聘用资格,或体检、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,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。需要递补的,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。

      2.聘用人员必须在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正式入职。逾期不能入职的,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,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,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。

      四、纪律、监督与咨询

      (一)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,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:

      1.浙江工商大学人才招聘网站(http://hr.zjgsu.edu.cn/,“招聘公告”栏目)。

      2.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(http://rlsbt.zj.gov.cn,事业单位招聘)。

     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,请应聘者自行留意。

      (二)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,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社部令第35号)执行。

      (三)应聘人员参加考试,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。

      (四)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,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,以便及时研究处理。

      监督电话:0571-28877069 (浙江工商大学纪委)

      (五)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,请向招聘部门直接咨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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